2015年新乡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咨询
| 信件编号: | 20251020001 | 来信时间: | 2025-10-20 1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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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 名: | 卢**** | 
| 信件内容: | 您好!本人查阅2016年新乡统计年鉴发现,2015年新乡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5424.25,四项分项收入之和确实等于该数字。但2017-2024年历年统计年鉴显示2015年该数字为25439,存在出入。烦请核实2016年统计年鉴中的数据是否有误,尤其是否是分项收入的错误导致。谢谢。 | ||
| 答复单位: | 新乡市统计局 | 答复时间: | 2025-10-28 16:55 | 
| 答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来信收悉,您所反映的事项已办理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查询,2016年统计年鉴中的2015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正确指标应在第152页第26行。您所提及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不含自产自用)数据为非主要指标数据,与历年数据表中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数据统计口径不一致,请知悉。感谢您对统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学习顺利,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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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05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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