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农业统计基础工作调研的通知
各县(市、区)统计局,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统计机构:
根据省局工作安排部署,为进一步夯实全市农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农业统计工作流程,改进完善统计方法,切实提高农业统计数据质量。经研究,定于近期开展全市2025年农业统计基础工作调研。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时间 2025年9—10月。
二、调研范围
各县(市、区)、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及县级以下各级统计机构和统计调查对象。
三、调研内容
农业统计基础工作情况、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数据采集方法、数据采集操作流程规范化情况、基础台账建设情况、数据处理和上报情况等。
(一)基层农业统计保障情况
1.农业统计队伍建设情况。农业统计人员配备数量、专(兼)职情况、统计业务培训及人员管理情况等。
2.农业统计基础保障情况。农业统计工作办公用房、办公设备、计算机配备、网络运行情况及经费保障等。
3.农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是否有农业统计工作制度、资料管理制度和统计业务流程规范等。
4.农业统计资料管理情况。农业统计进度台账和年度台账建立情况,农业统计资料整理是否完整,历史统计资料是否归档等。
(二)农业统计报表数据质量情况
主要核查2025年A403(经济作物生产情况季节报表)、A412(蔬菜、瓜果生产情况)、A415(茶叶、园林水果生产情况)等报表数据情况。
1.了解数据来源情况。基础数据取得方式方法、来源是否可靠可信,是否建立村级数据收集、上报机制,是否有村级提供或上报数据的相关凭证(如电话记录、聊天记录、邮件、纸质报表等)。
2.查看基础账册(表)。是否建立村级统计报表,村级原始报表是否齐全、保存是否完整,基层统计台账、村级原始报表填报是否全面、及时、准确,统计资料的整理是否规范、完整、整洁。
3.账(表)机比对查看。查看乡(镇)报表、过录表、台账数据与联网直报平台录入数据是否一致。乡(镇)数据与分村报表汇总结果是否一致,村级数据与现场核实情况是否一致等。
四、调研方法
各县(市、区)统计局、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统计机构负责对所辖乡镇(街道办)、行政村(居委会)的农业统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县、乡级主要是对农业统计基础工作和主要指标数据质量进行核查,特别要查清各项数据的来源。市局在县级自查基础上进行重点复查,从每个县(市、区)随机抽取2个乡镇(街道办),每个乡镇(街道办)再随机抽取2个行政村(居委会),主要采取听取县、乡两级工作汇报和现场核对的方式进行,现场核对包括查看统计基础建设、机构建立和人员配备等情况,查看规章制度、档案资料,调阅原始记录,对照原始数据、报表数据与平台数据是否相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农业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及数据质量核查是提高农业统计工作水平和数据质量的重要抓手,各地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合理安排人员,扎实推进。各县级统计机构务必深入到所辖每个涉农乡镇(街道办事处)进行现场核查、调研,指导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完善分村电子台账)(过录表)等基础资料;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农业统计人员务必对下辖所有行政村的基层表数据和基础台账进行认真核对,根据本乡镇(街道办事处)种植的蔬菜瓜果、经济作物等实际指导、帮助村级建立完善村级台账(过录表)。
(二)突出调研重点。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好自查,做好迎接省局交叉调研工作准备。重点调研了解农业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听取基层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对在调研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依法予以保密。
(三)实事求是上报。自查结束后,各地针对发现的各种问题和不足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形成调研报告。并于10月23日前将调研报告、调研情况表(见附件),上报市局内网邮箱(xxsndd@ha.stats.cn)。
联系人:宋宁静
联系电话:3696880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