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一套表调查单位名录库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统计局,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统计机构:
按照河南省统计局《关于开展2025年一套表调查单位名录库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开展2025年全市一套表调查单位名录库数据质量核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目的
一套表调查单位的真实性和基础信息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到统计数据质量。定期组织开展一套表调查单位数据质量实地核查,利用部门共享信息比对核实一套表调查单位信息,及时发现和纠正单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建立真实、完整、准确的调查单位库,对夯实统计基础、开展统计调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核查对象
2025年3月份全部一套表正常在库法人单位(不含国家摘抄数据的注吊销、停歇业单位)。
三、核查内容
重点核查单位是否真实存在,是否正常营业,是否为法人单位;核实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主要业务活动、行业代码、机构类型和登记注册统计类别等指标是否正确,开发区单位是否在所属开发区边界范围内。
四、核查方式
(一)现场核查。以2025年3月一套表在库法人单位为基准,市统计局按照不低于3%(其中开发区单位应不少于30%)、县级统计机构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抽取正常在库单位进行实地核查,认真记录核查情况(见附件1),并将核查结果进行汇总(见附件2)。对一人多企、一址多企、新入库单位等要进行重点核查。省统计局适时抽取部分地区开展实地抽查。
(二)部门信息比对。市统计局根据省局反馈的疑似注销、吊销单位,组织县级统计机构认真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报送省统计局。
五、结果处理
对于核查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县级统计机构核实确认。对信息有误的单位,要在最近期别的月度或年度审核中申报变更;对不再经营或不符合一套表调查单位标准的单位,还要及时反馈相关专业确认,并在最近期别的月度或年度审核中申报退库;对不在开发区边界范围内的开发区单位,要在最近期别的月度审核中申报退区;对发现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问题线索,要移交统计执法部门。
六、总结上报
各县区要对核查情况、主要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形成报告,于10月15日前将核查工作总结及核查情况表(附表1、2)压缩打包,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至市统计局,压缩包命名规则为“**县(市、区)2025年调查单位核查总结”。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数据质量核查工作是发现问题,纠正错误,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有效手段,对更好地发挥统计职能作用意义重大。要充分认识开展核查工作的重要性,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抓好核查工作。
(二)确保核查质量。各县区要认真组织开展核查工作,抓细抓实各工作环节,紧盯工作进度,深入一线实地了解情况,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核查工作。
(三)严明工作纪律。要严明纪律,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数据质量核查期间,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
(四)积极探索创新。全市各级名录库管理人员要认真思考、主动作为、大胆创新,在严把审核入库关的基础上,利用部门共享信息和现代化技术手段,不断探索核实核准在库调查单位数据的方式方法,推动一套表调查单位管理工作不断完善、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
联系人:刘 云
联系电话:0373-3696984
电子邮箱:xxpczx@163.com
附件:
新乡市统计局办公室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