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广大市民朋友、各位农户及农业生产经营者:
为全面掌握新时代我市“三农”(农业、农村、农民)发展状况,服务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和高质量发展大局,根据统一部署,我市将于近期正式启动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为使社会各界清晰了解、积极配合此次普查,现就关键内容解读如下:
一、 普查性质:一次至关重要的“大国体检”
农业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每十年开展一次。其目的是对全国的农业、农村、农民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摸底”,为科学决策提供最基础、最真实的数据依据。
二、 核心目的:摸清家底,服务决策,支撑未来
本次普查旨在全面摸清我市“三农”新家底,精准反映农村土地流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新质生产力、乡村建设、农民生活等方面的新情况、新变化。所获得的宝贵数据,将直接服务于:
科学制定政策:为市委、市政府制定和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提供精准支撑。
推进乡村振兴:为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加快建设农业强市指明方向。
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效能治理提供坚实的信息保障。
三、 普查对象与内容:涉及广泛,聚焦“三农”
普查对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农村住户(包括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
行业范围:涵盖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普查内容:主要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农业新质生产力、乡村发展、农村居民生活等。
普查时点:本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全年数据。
四、 组织实施: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各方参与
本次普查遵循“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
领导机构:市政府已成立新乡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承担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县(市、区)也将设立对应机构。
部门协同: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等数十个部门将根据职责分工,通力协作,确保普查顺利推进。
经费保障:普查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共同负担,已纳入相应年度预算,确保足额到位。
五、 工作要求与对公民的期望
坚持依法普查:普查工作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所有普查人员将对在普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确保数据质量:我们将严格执行普查方案,采用手持电子终端、卫星遥感、无人机等现代技术,强化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
履行公民义务:如实、按时填报普查信息,是每一位普查对象应尽的法定义务。对于拒绝或妨碍普查,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的行为,将依法处理。
农业普查惠万家,如实填报促发展。希望全市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普查对象,能够积极支持、配合普查员的工作,共同圆满完成我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任务,为描绘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新画卷贡献一份力量!
解读单位:新乡市统计局
联系人:郭鹏
联系方式:3696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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