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违法举报须知
一、受理范围。对全市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及其人员、统计调查对象从事统计活动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的举报。
二、根据有关规定,检举人在检举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提供虚假证据等行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提倡实名举报,如实反映问题。实名举报需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等内容。
四、统计违法举报电话:0373-3696975 举报邮箱:xxtj3696975@163.com 通信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人民东路甲一号 邮编:45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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